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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行天下旅行保险(2016版)计划(互联网)

保险公司:
安盛天平
承保年龄:
1 - 80周岁
产品详情 投保须知 保险条款 披露信息

    1.若您在旅游途中需要任何紧急援助,请直接拨打24小时紧急援助热线:+86 10 8468 5628。另外,您可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8:30-21:30)致电95550,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xa.cn 查询您保障的详细信息;

    2.根据保监发〔2015〕90号的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但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以及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投保年龄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投保年龄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故对于被保险人的投保限额超过上述规定的,我司不再承保,若尚未达到限额的,本公司仅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

    3.本计划的成年人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80周岁,未成年人的投保年龄为28天至17周岁。71周岁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事故身故及残疾保险金”、“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和“急性病身故(含猝死)”和“意外事故及疾病医疗费用补偿”的保险金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4.本公司不负责赔偿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受保前已存在之病症或未向本公司声明并由本公司书面接受被保险人的既往身体状况、慢性病、精神病、精神分裂、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或缺陷、先天性畸形、牙齿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必须进行的牙科门诊治疗不在此限)、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器官移植;

    5.对于旅行延误保障利益,保险人对下列情形下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损失或费用,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搭乘的航班为中转或联程航班(中转或联程延误发生地在境外的不包括在内)。

    6.本保险仅承保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出发,返回中国大陆的旅行。本保险不承保外籍人士返回原籍国的旅行。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必须完整覆盖被保险人离开及返回到日常生活、工作所在地的旅行期间。

    7.本保险不承保在投保本保障计划时已置身于境外的被保险人。

    8.每位被保险人最多投保一份,多投部分无效。

    9.本保险保障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地区出发至全球范围内的海外旅行,涵盖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以及所有申根国家,包括但不限于奥地利、比利时、丹麦(含格陵兰岛及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波兰、捷克、爱沙尼亚、立陶宛、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马耳他及列支敦士登等国家和地区;

    10.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侵略、外敌行为、敌对(不论是否宣战)、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或篡权、受任何政府或国家权力机构的指挥对财产的没收或国有化或征用或毁坏或破坏的、暴乱骚乱;

    11.本合同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客服热线:95550。

    12.请您了解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了监管要求,若需进一步了解本公司最新季度的偿付能力信息及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请登录本公司官网www.axa.cn查询,该信息可以作为您决定是否投保的参考信息。

    13.全年旅行每次保险期限最长为182天。

投保人/被保险人声明

    1.本人身体、精神状况良好并无任何不适宜旅行的精神状态或身体状况,旅行并未违反医生的劝告,旅行目的不在于治疗疾病,也不会在旅行期间参与任何体力或手工劳动、竞技活动,且对任何可能导致旅行取消或缩短的状况并不知晓。

    2.投保人本人确认自愿投保本保险并知晓投保的各项保障利益的保险金额。

    3.本人已经如实填报一切重要的有关资料,绝无隐瞒或保留任何重大事实以影响贵公司评估风险或接受本投保申请,并同意将本投保单和声明作为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本人所定合约的根据,并以保险条款为准。

    4.本人已经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免责条款、赔偿限额、免赔额、基本条款等黑体字/彩色标题标注的条款内容,并对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内容的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

    5.本人理解并同意保险公司对本投保申请有拒绝或者接受的权利。如果保险公司对本投保申请没有提出异议,投保人同意保险公司直接安排出具正式保险单。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以保险单所载生效日期为准,贵公司承担保险责任须以投保人缴付约定保险费并经贵公司同意承保为前提。

    6.本人知晓并明确同意:

    1)授权安盛天平(指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以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将本人提供给安盛天平的个人信息、接受安盛天平服务产生的个人信息(包括使用安盛天平服务之前提供和产生的个人信息)以及安盛天平根据《安盛天平服务协议》和《用户隐私权政策》所查询、收集的个人信息(以上各段落中所指的信息总体简称为“个人信息”),用于安盛天平及其因服务必要委托的合作伙伴为本人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
    2)授权安盛天平,基于为本人提供更优质服务和产品的目的,按照《安盛天平服务协议》和《用户隐私权政策》的条款向安盛天平因服务必要开展合作或委托授权的伙伴或其他方提供、查询、收集本人的个人信息。
    3)为确保本人个人信息的安全,安盛天平及其合作伙伴对上述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本条款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其他文件成立与否和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安盛天平如何保护您个人信息的更多资料请于安盛天平网站参阅《安盛天平服务协议》和《用户隐私权政策》。安盛天平有权不时修改上述协议和政策,并在网站上公布。
    如您不同意上述授权条款的部分或全部,可致电安盛天平24小时服务热线(95550)取消或变更授权。

    7.本人理解并同意如果保险人对某项风险提供保险保障、或按该保险条款对某项索赔进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或其他利益,将导致保险人因可能违反联合国决议或欧盟、英国或美国有关贸易或经济的制裁法令或任何法律法规而面临制裁、禁止或限制,则保险人不应视为对该风险提供了任何保险保障,亦不承担任何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或任何其他利益的责任。

    8.本人理解并知晓:本产品由安盛天平承保,在上海、北京、广东、深圳、浙江、江苏、四川、河北、湖北、佛山、山东、重庆、天津、广西、大连、山西、云南、宁波、青岛、河南、安徽、陕西、东莞、福建、内蒙古等地设有25家分公司,2家直属中心支公司(苏州、无锡)。本产品由安盛天平面向全国销售。但对于安盛天平未设分公司的地区,我若在非以上地区购买的,后续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9.本人明白若本人自愿投保贵保险公司承保的多项综合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贵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利益的保险费。

    10.本人理解并知晓:若本人投保的是安盛天平北京分公司的产品,在中国法律允许或要求的范围内,本人同意授权安盛天平北京分公司将本人个人信息及保单信息提供给北京意外保险信息平台以作合理利用,如果填写手机号码安盛天平将为本人提供免费的投保短信提示。若本人投保的是安盛天平四川分公司的产品,本人同意授权安盛天平将本人个人信息共享至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用于(且仅用于)行业反保险欺诈排查。

模块 披露项 披露内容
平台及销售业务披露信息 (一)保险产品的承保公司、销售主体及承保公司设有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清单; 1、 本计划由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目前,安盛天平已在上海、北京、广东、深圳、浙江、江苏、四川、河北、湖北、山东、重庆、天津、广西、大连、山西、云南、宁波、青岛、河南、安徽、陕西、福建、内蒙古等地设有28家分公司。在苏州、无锡、温州、金华、嘉兴、绍兴、扬州、常州、南通、保定、唐山、廊坊、肇庆、茂名、中山、江门、珠海、惠州、济南、烟台、淄博、潍坊、临沂、东营、德州、聊城等地设有93家中心支公司。客户从618保险平台购买保险后,后续变更与理赔事务均可由618保险平台协助您办理。
(二)保险合同订立的形式,采用电子保险单的,应予以明确说明; 本合同采用电子保险单形式承保,您可以通过安盛天平官网 http://www.axa.cn/service/查询保单。如您需要纸质保单或发票,请拨打618保险平台客服热线:400-820-3433或安盛天平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50。我们将以快递的方式寄送纸质保单或发票,相关费用需由您承担。
(三)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以及保险单证、保险费发票等凭证的配送方式、收费标准;
(四)投保咨询方式、保单查询方式及客户投诉渠道; 您可拨打安盛天平全国统一客服热线电话95550进行投保咨询、保单查询或投诉建议。
(五)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的办理流程及保险赔款、退保金、保险金的支付方式; 详见附件
(六)针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个人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交易安全的保障措施; 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本公司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销售业务披露信息 投保须知 详见产品“投保须知”页
(一)保险产品名称(条款名称和宣传名称)及批复文号、备案编号或报备文件编号; 详见附件
(二)保险条款、费率(或保险条款、费率的链接),其中应突出提示和说明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并以适当的方式突出提示理赔要求、保险合同中的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等重点内容; 详见“保险条款”页
(三)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后果; 按照中国《保险法》相关内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有如实告知义务,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相关描述以本产品使用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为准。
(四)保险产品销售区域范围; 本产品销售区域为中国大陆地区。
(五)其他直接影响消费者利益和购买决策的事项。 请仔细阅读本产品“投保须知”,了解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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